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性与目标偏离
随着中央对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大力推动,各地政府(部门)在购买公共服务方面已开始行动,或从国家财政中设式专项资金,开始资助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。由于中央政府的政策要求,各地政府也在积极地推动建立社会组织。由政府出资支持社会组织实施对困难群体的服务,自然是一件好事。但在这一政策实施之初,由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目标多元化,也因我国社会组织复杂多样、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政策和制度不健全,使得政府购买服务虽呕得一些成果,但又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目标偏离。从政府的角度来看,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在如下一些方面是有效的。
第一,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某些困难群体的生活困难。无论如何,政府购买服务在为困难群体服务方面是一种新的举措。它增加了社会福利开支,并直接运用于困难群体,使他们的困境有所缓解。政府购买服务既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一般性的、面对困难群体的服务,也开始支持更加特殊的、政府政策还没有涉及的人群,解决了他们的部分困难。
第二,支持了社会组织的成长和发展。长期以来,我国的社会组织特别是民办非营利组织缺乏政府的经费支持,加之社会慈善事业不发达,这使得一些社会组织特别是非营利组织无钱做事。这进一步导致两种后果:一是有些想做事的民间组织向境外基金会申请资助,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政府带来不安全感;二是一些组织有名无实,不能发挥应有.的积极作用。现在政府出资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服务,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那些政府比较放u'、直接服务困难群体的社会组织,使我国的社会组织得以成长发展。
第三,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社会秩序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主要面向困难群体。这些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如果得不到应有解决,会损害他们的社会认同和政治认同,甚至会造成对社会秩序的冲击。政府购买服务,利用社会组织的力量加长自己的手臂,不但使那些政府无力实施的服务落到实处,而且因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而产生更好的服务效暴。这对于困难群体对社会的认同是有益的,对促进社会和谐也具有直接的意义,因为这些群体在服务者那里得到了帮助漓受到了社会温暖。
第四,在构建社会治理体制上开始了探索。有社会组织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是现代社会的特点,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特性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镗提出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”,其!雌要条件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有多种形式和类型,社会组织通过向困难群体提供服务,既解决社会问题,又使社会结构、社会运行机制向现代社会转化。所以,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是党和政府构建社会治理体制的探索,取得了一定效果。
但是,现在的政府购买服务也有一些问题,其中之一就是目标偏离。表现为:第一,形式化,有的政府部门为了完成“政府购买服务的任务”而设计项目,找几个组织,开展“服务,但因缺乏对服务对象困难的认真分析,所以服务变hi,“跟形势”的政绩凸显 第二,利益均沾和撒钱式的项目。一些地方,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方法是:在相关部门(系统)之下分钱式地支持一些社会组织,但它们的服务能力有限,政府也疏于考核,所以服务没有真正达到效果 第三,没有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上进行探索 有些组织使用原来的理念和方法开展项目,没有从深层次上去思考问题,没有从社会建设和梦会治理的规律出发去看问题,缺乏断的探索,更谈不上社会治理经验的积累。
政府购买服务的成绩是主要的,但是其中出现的问题是不能忽视的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还需要进行更完善的制度设计,以促进这一事业的顺利发展,对社会治理创新做出应有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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