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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工机构主管如何面对社工的去与留?
更新时间:2016/5/6 16:53:16 点击率:1963 字体大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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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工机构主管如何面对社工的去与留?
中国社工时报
常常都听到很多社工机构中层主管提到面对员工离职的烦恼。
资深社工离开固然是机构的智慧资产流失,十分可惜;而新进的社工,亦曾花去不少主管的心力去指导,到任才几个月就辞职他去,所花的心血无疑是白费了;再另聘他人,恐怕又是另一个循环,没完没了。此外,平和的请辞,大家客客气气还算是好来好去,花了心力也就算了;最怕是那些因为矛盾冲突,大吵大闹不欢而散的,往往牵动机构其他员工的心绪,久久才散,也可能成为机构与员工的一道永远的创口。
其实,“天下无不散之筵席”;“合则来,不合则去”基本是常态。但员工离职太频繁,服务一定受到负面的影响;基本可以肯定的是,员工离职越频繁,对机构越有不良影响。但一个机构的人手转动,并不一定是坏事。很多管理书亦早已告诉我们,一个机构视乎业务性质,每年有大约10-15%的流动率不算是坏事。这个百分比包括自愿请辞及被辞退的。前者,在自由社会基本上不可避免;后者,“去芜存菁”对机构及服务都是好事。管理学者甚至指出,一定的员工流动率,能够引进新的观念,促进机构变革,提升服务创新。这个看法当然是正确的,不过陈义视乎较高,是不能处理前线服务主管在处理“员工离任频繁”的苦恼的。我当然也没有万应灵丹,但不妨分享一些经验。
我始终觉得,员工离任的原因,个人的原因大概占20%,制度的原因占80%。这个比例,可能与读者的日常经验有落差,觉得个人原因占的比例太低了。我说制度的原因占80%,是我把很多“个人原因”都归入了“制度原因”,例如员工“另谋高就”,看似“个人”因素,但我会从机构“制度”去审视。一个机构应该在制度上有良好的晋升安排,上级与下级的岗位要有合理而长远的设置,其中要让下层人员“有所盼望”——有晋升的机会,那员工基本上会“一动不如一静”、广东人说的“做生不如做熟”。制度上如何考虑呢?例如一个小团队有5个人,有人会设置队长1名,管理队员4名,4人分别负责不同的几个范畴工作。而我就会设置队长1名,副队长(队员待遇)1名,队员3名。副队长分担队长一些任务外,与其他队员因应工作量组成多个2人项目小队,分担各项工作。队长因为有人分担了一些职责,也就可以小量兼一些前线工作。这个做法,除了把上级岗位(晋升机会)增加,职务之间还可以有些交叉,一方面增加了沟通业务的机会,亦在某个岗位出缺时,减低知识流失的幅度。
辞职员工最多投诉的另一个主题是机构“处事不公”。说机构处事不公,其实是指上级处事不公。中层主管也常常跟我说,这个“公与不公”,真是“见仁见智,难以把握”。政治学者约翰.罗西几十年前已经在他的名著《正义论》提出了这个难处,幸好也提出了“程序正义”这个方向,处理世间所谓“公平与否”纠纷的重要性。在机构而言,我常常不厌其烦地告诉我的学生,办起一间机构,要花时间做好各种制度、程序及政策,而制定的方向,在关于员工方面的,不是为了预防“坏行为”的出现,而是让员工知道工作的行为要求标准及步骤,帮助员工有效工作,减少失误,同时在出现疑惑时有所参照。所谓“对与错”, 也就有共同标准予以参照,减少磨擦,面对纷争,也有一定程序让员工“找回公道”,也让上级的日常督导有政策支持,一步一步都有根据,减低人际间的猜疑。我常常说,拟定这些政策“三上三落”,是花时间的,但可以大大省却处理纠纷的时间,亦即社会政策教科书里常说的“策划成本”与“纠正成本”的关系。
员工的不满,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大多可以察觉得到,只是很多人都很怕面对矛盾和冲突。很多主管很怕执行纪律处分,尤其是怕执行解雇的面见。的确,这些场面都令人不愉快,实在可免则免。但面临不得不为时,也要学懂怎样好好地处理,因为这毕竟是主管的职责所在,而且主管负责任地执行纪律,往往能一方面建立良好的机构文化,也能赢得下属的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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